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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研究拟定贯彻实施专利法的地方法规;负责文秘、机要、信访、档案、保密;负责全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信息的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人事、财务、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省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电话:87641221, 传真:87641331
(二) 协调管理处 研究制定推动专利保护与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及企、事业单位制定专利工作制度和专利发展战略;编制专利实施开发计划,组织指导专利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评估机构设立的资格审查;管理、指导专利代理、评估、交易和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专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电话:87641661,87641834
(三) 对外合作与发展处 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专利国际间合作、交流和培训;指导有关专利的进出口贸易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研究制定专利发展规划,指导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开发、利用,负责专利管理队伍建设,组织专利人才培训;负责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87641835,87641837
(四) 武汉专利代办处 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初步审查各类专利申请文件、中间文件,收缴各种专利规费;行使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与的管理职责;负责专利申请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专利申请质量分析及统计工作。电话:87641839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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