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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提出贯彻实施专利法的地方性法规,研究拟定专利工作的行政规章以及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 (二) 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指导规范专得执法工作;负责省专利保护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 研究制定专利人才培养规划,负责组织、推动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四) 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省的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有关专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 指导、管理本省专利代理、评估、许可贸易和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和统计分析工作。 (六) 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七) 研究制定本省专利信息网络发展规划,指导本省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 (八)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受理专利申请。 (九)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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